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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聘了能否得到补偿

[ 作者:不详  加入时间:2006-07-07 23:53:34  来自:网络 ]

我被公司解聘,没有任何说明,并且也未签订劳动合同,我是否能到补偿?

答:根据《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》,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,或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存在劳动关系而未续订劳动合同的,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,应当支付赔偿金。您现在与企业已经解除劳动关系,如您申请仲裁,可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,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,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。由于企业原因没有订立劳动合同,给职工造成损害的,用人单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。(刘静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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