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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江公布人才最低收入标准

[ 作者:不详  加入时间:2006-07-05 19:22:08  来自:网络 ]

记者昨日获悉,镇江市人事局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统计局联合下发了《关于公布镇江市2006年度人才最低收入标准的通知》,明确了镇江市2006年度人才最低收入标准。

该通知规定:镇江市企事业单位聘用普通高校毕业的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、博士研究生,2006年最低年收入标准分别为2.2万元、3.8万元、5.5万元,实际收入由用人单位与本人商定,上不封顶。同时,通知要求,对低于最低年收入保护标准的,在用人单位与本人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,本人要求另行择业的,用人单位应予支持。企事业单位与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管理、技术人员签订全员聘用(劳动)合同时,可将“年收入低于我市人才最低年收入保护标准的,合同期内本人可另行择业”作为约定条款在合同中加以明确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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