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皖新规:取消省辖市、县领导干部专职秘书

作者:不详时间:2006-3-25 13:56:49

安徽省10日出台《关于加强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管理监督的暂行规定》,取消了省辖市、县(市、区)领导干部的专职秘书配备。

《暂行规定》还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提出17项“不准”,要求领导干
部身边工作人员不准有同中央和省委不一致的言行;不准泄露党和国家的机密,不准泄露、传播组织尚未公开的信息;不准以自己的特殊工作条件或借领导机关、领导干部的名义为自己和亲友办私事、谋私利;不准插手人事问题,为跑官要官者提供方便或为自己要官;不准插手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;不准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礼金、有价证券、贵重物品;不准擅自代替领导干部答复处理问题、批示文件;不准故意向领导干部提供假情况、假数据,或隐瞒事实真相;不准授意基层人员为领导干部安排违反规定的接待活动;不准为领导干部及领导干部的配偶、子女、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;不准代替领导干部收受礼金、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。

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,一律调离现工作岗位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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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键字:专职秘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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